枣庄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导语 枣庄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枣庄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